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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白城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规定,结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将白城市公安局年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事项公告如下:
体能测评对象
体能测评的人员为报考留置看护A、留置看护B、留置看护C三个职位初审通过人选。
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测评时间:年7月24日至7月26日,每天7:30—11:30、14:00—17:30。每名考生具体参加体能测评时间以招考部门电话通知为准。
测评地点:白城市体育运动中心(海明西路号)。
报到地点:白城市体育运动中心南大门。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结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为确保体能测评工作安全有序开展,经市人社局、市公安局研究决定,对《白城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中体能测评项目进行调整。调整后,体能测评项目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48号)、《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规定的程序、项目、标准和次数组织实施。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和次数如下:
纵跳摸高项目的测评标准、次数
男子≥厘米、女子≥厘米
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立定跳远项目的测评标准、次数
男子:30岁(含)以下≥厘米、31岁(含)以上≥厘米
女子:30岁(含)以下≥厘米、31岁(含)以上≥厘米
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10米X4往返跑项目的测评标准、次数
男子:30岁(含)以下≤13"1、31岁(含)以上≤13"4
女子:30岁(含)以下≤14"1、31岁(含)以上≤14"4
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
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
防疫相关要求
(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须进行隔离观察的考生,体能测评当天不能出具解除隔离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在7月10日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