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年第二批消费券发放通告
为紧抓春天焕新季、“五一”节庆消费高峰期,白城市决定开展第二批消费券促销活动,共投入金额万元。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消费券获得方法
(一)消费券促销活动从年4月12日至5月9日持续开展,各类型消费券每周一集中投放1次,共发放四期。
(二)消费者在银联“云闪付”APP平台上按照活动时间抢券,抢得的消费券直接存至消费者银联云闪付APP账号当中。
(三)零售类消费券单用户只能领取两种面值中的一种一张;家电类消费券按照指定家电销售企业分配发放,单用户可自由选择消费商家,只能领取两种面值中的一种一张;成品油类单用户只能领取一张;购车类消费者在白城市区指定汽车企业购买汽车时直接享受一次性购车优惠。
(四)一周内未使用完的消费券自动滚动到下一周。
二、消费券面值
(一)零售类。零售类消费券面值设置为30元(张)、50元(张)两档;
(二)家电类。家电类消费券面值设置为元(张)、元(张)二档;
(三)成品油类。成品油类消费券面值设置为元(张)一档;
(四)购车类。购车类消费券面值设置0元(张)一档。
三、消费券使用
(一)零售类。消费者凭消费券在指定商贸企业进行消费(不可用于线上业务),消费满元可使用面值30元消费券一张、消费满元可使用面值50元消费券一张。
(二)家电类。消费者凭消费券在指定商贸企业消费(不可用于线上业务),消费满元可使用面值元消费券一张;消费满0元可使用面值元消费券一张。
(三)成品油类。消费者在指定企业购买加油卡或充值满元可使用面值元消费券一张。
(四)购车类。消费者在实体店购车金额满5万元可享受0元购车优惠。
各类型消费券核销时单笔消费直接冲抵,不可叠加使用。
四、活动规则
各类型消费券分别于年4月12日、19日、26日及5月3日集中投放。每次早9点投放固定名额,消费者在一周内进行消费券核销,逾期消费券收回。
五、注意事项
(一)参与活动的用户需要在银联云闪付APP绑定手机号码,并完成实名认证。
(二)为保证活动有序进行,如消费者出现买卖消费券及其他作弊违规行为(如刷单、套现等),将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并收回已获得的消费券。构成违法犯罪的,将依法依规查处。
(三)参与活动的商家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如管控不力,则被取消活动资格。参与活动的消费者应主动配合商家的疫情防控措施。
(四)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消费券发放及使用出现变更或调整,以政府相关通告为准。
(五)平台银联云闪付客服电话。
(六)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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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秋月责任编辑:王晓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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