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委编办为加强对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18号)要求,县委编办严格按照抽查办法的规定,认真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一、抽查程序
(一)中共靖宇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靖委编办字[]6号),按照5%的抽取比例,通过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随机抽取10家事业单位作为抽查对象。
(二)成立3人抽查工作小组,下达书面抽查通知,组织开展抽查工作。
(三)以实地检查为主,书面审查、网络检测为辅进行抽查工作。核查中,被查单位主要负责人全程参与,发现问题当场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现场填写实地核查记录表,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盖章确认,确保核查结果准确有效,对所查事项拍照存档。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责令法人限期整改并向举办单位通报检查及处置情况。
二、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在抽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归纳如下:
(一)开展工作使用的名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不一致。
(二)开展工作使用的住所与核准登记的住所不一致。
(三)登记档案不全。
(四)年报报送的财务报表与实际账目不一致。
(五)职能混淆。
三、抽查结果
被抽查的10家事业单位中,3家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年度报告相关事项规范、无误;7家事业单位存在问题。我局均已现场通知整改,现已整改完毕单位有4家,还有3家已责令法人限期整改并向举办单位通报检查及处置情况。
四、抽查结果反馈
将此次抽查的事业单位抽查结果向各举办单位反馈,对于存在问题的事业单位,要求举办单位协助监督、整改。
五、整改完成,结果公示
10家事业单位整理合格后,抽查结果将在“信用靖宇”网站公示。
(来源:信用靖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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