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道路限速值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市道路机动车通行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要求,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现对我市道路通行限速值公示如下:
一、大青山测速卡口:G国道公里+米(双向)限速值为70公里/小时。
二、青山镇测速卡口:G国道公里+米(双向),限速值为70公里/小时。
三、平台镇测速卡口:G国道公里+米(双向),限速值为70公里/小时。
四、到保八间房测速卡口:G国道公里+米(双向),限速值为80公里/小时。
五、纯阳测速卡口:G国道公里+米(双向),限速值为80公里/小时。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白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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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白佳莹责任编辑:张伟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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