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白城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调整白城市区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通知中对于基础运价,候车取费,夜间取费做出调整,起步价2.5公里内5元保持不变,详戳图片。该文件年6月1日零时起开始实施。
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白城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调整市区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
市区出租车经营者: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号)和《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吉省价综[146号)等文件规定,切实推进出租汽车行业运价改革,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区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市区出租汽车运价
1、基础运价:原“2.5公里内5元”不变;原“超出2.5公里每米加收1元”调整为“超出2.5公里每米加收1元”。
2、候时取费:原“等候5分钟内不收费,超过5分钟每5分钟加收1元”调整为“等候4分钟内不收费,等候超过4分钟后每3分钟加收1元”。
3、夜间取费:原“夜22点至凌晨5点起步价加收1元“调整为“夜间22点至凌晨5点起步价加收2元”。
二、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后,车主必须重新调试计价器及检测工作,按新运价打表计价取费。
三、加强政策解读。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管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
四、加强监督检查。市运输管理处、市价监局要定期开展专
项整治活动,督促出租汽车司机,严格按照新的运价标准收费。
五、执行时间:从年6月1日零时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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