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信息机房迁移暂停业务办理的公告为落实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的统一安全防护工作,保障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及公积金数据安全,更好服务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政务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忻政办发16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批准,我中心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将按照文件要求纳入市政府的电子政务系统集约化建设、管理和应用。
为保证顺利完成迁移,我中心定于00年1月3日至6日进行公积金信息数据由原机房迁移至政务云机房运行,迁移期间将暂停所有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停业务时间
00年1月3日—1月6日(周四至周日)。
二、暂停业务范围
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异地转移及查询等所有公积金线上、线下业务。期间只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服务。
三、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