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我市将增设流动电子测速设备,现将道路交通电子测速路段公告如下:
一、G线公里至+米乌兰浩特市至白城方向,全长30.3公里, 时速80公里/小时。
二、省际通道公里至公里+米乌兰浩特市至科右前旗方向,全长9.5公里,小型客车 时速70公里/小时,大、中型客货车 时速50公里/小时。
三、亿利公路乌兰浩特市省际通道交叉口至科右前旗察尔森桥中,全长24公里,其中省际通道以北至机场路口, 时速80公里/小时,机场路口以北路段 时速70公里/小时。
四、工业大道(省际通道至纬九街),全长10公里, 时速60公里/小时。
五、钢铁大道,全长2.5公里, 时速60公里/小时。
望广大驾驶员认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限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特此公告
乌兰浩特市公安局
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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