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夜市,看看白城的经验

为激发消费活力,繁荣市场经济,最大限度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冲击影响,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和部署,于年6月8日至年12月31日在幸福街、开发大街、红旗街开设夜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夜市经营位置、

时间、摊位、范围

1.红旗街夜市位置:红旗街与民主路交会处时间:16:00至次日3:00摊位:个项目:烧烤大排档2.幸福街夜市位置:幸福北街时间:16:00至22:00摊位:个(计划小百区个、果蔬区个、小吃区个,摊位数量根据报名情况适当调整。)项目:日杂百货、蔬菜水果、特色小吃3.开发大街夜市位置:开发大街创业路以南时间:16:00至22:00摊位:个(计划小百区个、果蔬区75个、小吃区75个,摊位数量根据报名情况适当调整。)项目:日杂百货、蔬菜水果、特色小吃具体摊位位置、数量以施划图为准。

二、夜市摊位分配方式

1.夜市摊位采取现场抓阄分配的方式,暨通过抓阄获得摊位图上对应的摊位。2.申请人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白城本市户籍居民,每户只能一人(以户口簿为主)参加报名,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经营摊位;(2)申请人在报名、抓阄过程中,必须出示“吉祥码”“行程码”,全程佩戴口罩。3.申请流程:(1)报名流程:申请人员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二寸照片两张到市城管局指定地点办理报名登记;(2)抓阄流程:申请人在获取报名资格后,持身份证、夜市摊位申请报名表到市城管局指定地点抓阄,通过两轮分别获取抓阄顺序和摊位位置;(3)报名及抓阄时间:报名时间:6月5日、6日(星期五、星期六)8:30至16:00,午间不休息;抓阄时间:6月7日(星期日)8:30至16:00,午间不休息;(4)报名及抓阄地点:红旗街夜市申请人员到白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院内,幸福北街夜市申请人员到城管洮北车管中心院内(原九中院内),开发大街夜市申请人员到城管经开大队院内。

三、夜市管理规范

1.夜市摊位经营者要严格遵守《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白城市市政保护条例》;

2.本通告期间,夜市摊位不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

3.凡是夜市经营摊位不得转让、转租、转借、互换,一经发现,取消夜市经营资格;夜市经营开始后连续三日不开展经营活动,取消夜市经营资格;

4.夜市摊位经营者,要守法经营、安全生产,保证摊位及周边环境卫生和市场秩序;

5.夜市摊位按照《白城市夜市摊位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6.白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如遇政府重大建设,依据相关政策调整,可以随时变更夜市摊位性质。

四、本通告由白城市城市管理

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来源:白城城市管理

编辑:杨美娜

责编:刘刚

"掌上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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