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环保白城市31家禁养区内养殖场

为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提出的整改问题,白城市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全市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关闭或搬迁工作。

白城市相继出台相关激励政策,抽调农业、环保及有关乡(镇)人员组成工作组,深入各养殖场(小区)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同时,工作职责明确到单位到人,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大、加快工作进度,保证工作质量,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赶赴需要关闭或搬迁的养殖场(小区)进行现场办公,为业主出谋划策、选择新场址、办理相关手续,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及时帮助业主解决关闭或搬迁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截至目前,白城市全市共涉及的31家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已全部完成了关闭或搬迁任务。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之所以按照要求全部关闭、搬迁,是为了进一步改善人居生态环境,有效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促进畜禽养殖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构建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养殖业。另外,依法划定禁养区,取缔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及专业户,推动在禁养区外从事养殖活动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防渗漏、防外溢、无排污口”粪便污水贮存设施,实现畜禽粪便污水无害化处理、资源化还田利用,以此探索循环经济模式,推进生态畜牧业快速发展。

编辑:石页

审校: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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