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4丨招考公告

年白山临江市政府征召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公告(17人)

按照GB/T-《乡镇消防队》国家标准和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吉林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规定》及《白山市政府消防工作责任书》的相关要求,临江市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和招录人员数量

(一)专职消防员10人;

(二)驾驶员4人;

(三)消防文员3人。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专职消防员:

1、具有临江市户籍,男性;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高中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年11月1日至年11月1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5、身高在1.70米以上(含1.70米)。

(二)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驾驶员:

1、具有临江市户籍,男性;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本人持有驾驶证B级以上(含B级),且具有2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

4、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年11月1日至年11月1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5、身高在1.70米以上(含1.70米)。

(三)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消防文员:

1、具有临江市户籍,男性(会计专业性别不限);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年11月1日至年11月1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5、有通信、医疗护理、计算机、会计专业的优先录取;

6、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含1.70米),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含1.60米)。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曾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公职人员;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在读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按照法律规定不符合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和方法

1、报名时间:年11月14日上午9点至15日下午4点;

2、报名地点:市消防大队三楼办公大厅;

3、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驾驶证原件(证件均要复印件2份)和近期2寸免冠照片4张等相关资料到临江市消防大队三楼大厅填写报名申请表;

4、要求报考者必须本人报名,不允许委托报名。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考试与考核政审

本次招录分体能测试、笔试、体检和政审环节。因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性,采取先体能测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逐轮淘汰,体能测试取得60分为合格(计分方法详见附件:体能测试标准),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笔试。体能测试和笔试均采取百分制,其中体能测试占60%,笔试占40%,均按百分制折算。合计后成绩取专职消防员岗位成绩前10名、驾驶员岗位成绩前4名、消防文员岗位成绩前3名的考生进行复审(驾驶员岗位人员需到交警部门进行驾驶技术测试)、体检,复审、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名次依次补录。考核测试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一)体能测试项目

男:米跑、10米×5往返跑、俯卧撑、立定跳远。女:米跑、仰卧起坐、1分钟跳绳、立定跳远。

(二)笔试项目

笔试考试采取公务员行政能力测试题型,重点是公共基础知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灭火基础知识,满分分,答题分钟。

(三)测试时间、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六、工资待遇

性质属于政府雇工,每月薪酬元,驾驶员岗位每月元岗贴,在被聘用期间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及人身意外商业保险等。免费提供食宿及每年一次体检,按季节气候特点发放消防员制式服装及其他个人防护装备。工作满一年后,按照有关规定,每年享受一次带薪休假。

七、工作地点

专职消防员和驾驶员将统一调配到六道沟镇、苇沙河镇政府专职消防站担负执勤备战任务;消防文员统一分配到市消防大队从事相关工作。

八、招聘联系人和电话

联系人:彭新,联系

附件:体能测试标准

临江市消防大队

体能测试标准

年吉林省司法厅省级人民监督员选任公告(26人)

为加强对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工作的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确保依法公正履行检察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和吉林省司法厅《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任吉林省省级人民监督员。现将有关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民监督员的设置和职责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检察院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外部监督制度,符合条件的公民通过选任程序成为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提出意见、进行监督、并参加人民检察院的执法执纪活动。

吉林省省级人民监督员监督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铁路运输检察院和长春林业检察院及其辖区内基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由吉林省司法厅负责选任管理。

二、选任名额

本次共补选省级人民监督员26名。

三、任职期限

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省级人民监督员和市级人民监督员不得兼任。

四、报名条件

(一)人民监督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扎实的群众基础,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满二十三周岁;

4.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5.身体健康;

6.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7.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应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

2.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或者开除留用的。

(三)下列人员不宜担任人民监督员:

1.党委、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负责人;

2.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

4.人民陪审员;

5.其他因职务原因可能影响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的人员。

五、报名方式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推荐报名;

(二)个人自荐报名。

六、报名时间

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双休日除外)。

七、报名须知

(一)网上报名:

登录网址jilin.rmjdy.cn:,进入“人民监督员选任报名”,选择吉林省司法厅,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文件。

网上报名需上传:

1.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证书;

4.户口簿或居住证。

(二)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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