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发布吉林省年城镇非私营单

吉林省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元发文日期:-06-07发文来源:吉林省统计局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元,比上年增加元,名义增长[1]5.7%。扣除价格因素,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3.6%。分地区看,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由高到低排列依次是长春市元、松原市元、吉林市元、延边州元、四平市元、辽源市元、通化市元、白城市元、白山市元。分行业门类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3个行业分别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元,制造业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19倍、1.16倍和1.11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3个行业分别是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元,住宿和餐饮业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50%、52%和53%。从增长速度看,年平均工资增速最高的3个行业依次为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分别增长16.4%、13.5%和10.4%。增速最低的3个行业依次为住宿和餐饮业下降4.2%,金融业下降3.9%,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下降3.0%。注[1]:文中以下增长,除特别指出外,均为名义增长。附注:1.指标解释(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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