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治疗白癜风 https://disease.39.net/yldt/bjzkbdfyy/
在自家的村建了个浮桥方便了一河两岸村民通行,收了些过桥费,18名亲属因为建桥垫资收了些过桥费,都被判了刑。
没有这个桥,两地要绕行60公里,有了这个桥,跨河的直线距离3.6公里。
两地没有浮桥时车程60.3公里18人里面的第一被告吉林白城村民黄德义是以寻衅滋事判两年有期,缓刑两年,黄德义在年一审判决后,没有上诉,按他的说法是自己后来越想越觉得冤枉,就在年底提出了申诉。
开始申诉到原判决法院,吉林省洮南市法院是驳回的。所以他继续提级申诉到白城市中院,现在中院受理了。但受理了也不一定就能翻案。
黄德义在申诉书中提出建桥是为了方便两岸村民春耕及秋收,一、不存在强拿硬要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二、原审判决认定的罪犯数额过高。这是该案的两个关键。
首先,黄德义私自在河道上建桥加收费,是违反了两个法,一、关于桥的违建,《水法》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建设桥梁,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负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是关于设卡收费,违反的是《公路法》,该法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
非涉案浮桥,特此说明以上两个法都规定如果不够刑事处罚的,就给予行政处分好了。
在收费的时候是否存在强拿硬要,这个在卷宗里需要有证人证言,什么时候要的,怎么要的,要了多少,这边的证人证言还需要和被告的口供笔录要对应。不能对应的是否采信,采信的原因又是什么。
如果村民是出于走了方便而自愿给的,且05年建好了到18年,这13年只收了5万,再加上起诉的时候已经全部退还,若是这个月判寻衅滋事罪,就不应该了,最多是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