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人注意了农村宅基地确权新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确权是指农村居民为建造自有居住房屋对本集体土地的占用、使用的权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只有具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才能取得,在很大程度上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功能。对农村居民来说,最直接的作用就是明晰农村宅基地的产权,但是,如果出现这六种情况,农民将失去宅基地所有权。

一、农民在农田上建房的宅基地。

对于非宅基地建房的,按照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及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处理后,按处理后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

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三、将户口迁走的人,已经不是本村的成员。

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四、农户一户宅基地超过一处以上的宅基地。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超出的,有集体收回宅基地所有权。

五、华侨在农村的宅基的无人居住将被收回。

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六、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时候没有登记的家庭成员。

符合当地政府分户建房规定而尚未分户的农村居民,其现有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可按现有宅基地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中国禁止土地使用权转让,虽然农村村民在宅基地房屋所有权,可以自由处分,但由于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社会福利的权利,享受不到城市居民。村民将房屋转让给非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城市居民的,法院认定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纠纷时,买卖无效。

信息来源:爱看白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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