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电子稽查工作的通知》(建办金函〔〕号)等规定,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我中心多次对一人多账户的缴存职工及单位通知办理账户合并业务,截止目前尚有部分职工仍未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业务。
一人多账户的缴存职工及单位,请于年6月27日前到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办理缴存职工个人账户合并业务,逾期未办理的,我中心将全面清理缴存职工一人多个账户,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缴存职工本人承担。
特此通告
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年6月17日
来源: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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