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扎突公路与平齐铁路交叉道口(洮南市南出口)平改立项目是我省交通类的重大建设项目,项目途经我市洮府乡境内。为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防止恶意投资行为,洮南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拟建设用地实行预留管控措施。
一、公路设计部门在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各设计阶段,确定的中线(中桩)两侧各米以内的区域为征地控制区,项目建设所需的取土场、弃土场和工程临时用地为公路预留用地控制区。
二、禁止在控制区内新植各种树木、花草,禁止开发新的经营项目,停止控制区内的山林、土地的转包、转让和其他交易活动。禁止挖砂、取土、开山、采矿等行为,禁止搭建各种建筑物(包括房屋、畜舍、温室大棚等)。
三、在建设项目征地实施前,控制区内常规性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受限制,控制区预留用地的预留时限随公路征地工作的结束而终止,或另行公告解控。
四、根据《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对拟征地控制区已登记的地上附属物外,新栽种的农作物、树木和新增建的设施不予补偿,改变已登记的建筑物、附属物使用性质的按登记时状况予以补偿
五、严厉打击借公路建设之机,在公路建设控制区内从事恶意投资,非法谋利等给国家建设造成损失的诈骗行为,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从快、从重予以惩处。
六、补偿范围以设计院提供的占地红线为准;补偿标准依据《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白政发[]6号)文件执行。
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路预留用地控制区由洮南市交通运输局、洮府街道办事处和沿线各事涉单位负责监督管理。
洮南市人民政府
年3月25日
信息来源:洮南市人民政府
本期编辑:程乐
责任编辑:邢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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