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事年第一批按份共有产权公共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符合条件申报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坚持市区联动、部门配合原则。

二、申请条件

1、在我市居住;

2、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元(含元);

3、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房源及价格

本次公租房房源位于友谊嘉园三期。按份共有产权公共租赁住房个人产权占70%,政府产权占30%。其中:个人产权部分价格为,一层元/平方米,二、三、四层元/平方米,五层元/平方米,六层元/平方米。户型面积为40-50平方米。

四、分配方式

市住房保障中心提供房源,各街道办事处(乡镇)通过摇号方式分配。

五、实施流程

1、宣传动员阶段(年3月1日至4月15日)

市保障中心会同洮北区、经开区及工业园区管委会所辖各街道办事处、乡镇,采取宣传车、发放宣传单、社区和村委会张贴等方式进行现场宣讲,并在白城日报、白城电视台及市住建局网站上发布。

2、受理初审阶段(年3月1日至4月30日)

各街道办事处及乡镇要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组织进行申请工作,认真做好政策解答,申报时要一次性告知提供资料并在申报初审公示(时间统一为5月1日至5月15日)完成后全部转市保障中心。

3、预交款阶段(年3月1日至4月30日)

初审合格家庭,每户预交款1万元,办事处(乡镇)开具预交款凭证,到指定银行网点交款,交款后带银行票据到市保障中心财务科换取票据,换取的票据复印件送交给申请人申报的办事处(乡镇)留存。

4、审核公示阶段(年5月1日至6月1日)

市保障中心收到相关资料后,对申请人房屋情况进行审核,同时,转洮北区民政局进行低收入资格认定,转洮北区残联进行残疾家庭资格认定,于6月1日前全部完成,在市住建局网站及街道及乡镇进行审核公示(时间为6月1日至1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列为按份共有产权公租房保障对象。

5、分配入住阶段(年6月16日至7月30日)

市保障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进行分配工作,分配地点为新城家园棚改回迁服务大厅,分配完成后在现场办理入住手续。

白城市本级年第一批按份共有产权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工作已经开始,请符合条件的辖区居民尽快到瑞光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科办理。

社会救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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