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你被侵权了吗?
公司强行要求你加班?
入职后公司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
工作中存在安全隐患、违规操作等情况?
用人单位不按协议规定给予缴纳社会保险?
……
遇到以上情况,你已经被侵权了!
除了隐忍、辞职,你更应该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维权!
白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为重点,积极工作,奋发进取,经过全体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共同努力,在维权、法律法规宣传、劳动用工备案、书面审查工作、劳动合同签订、专项检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建立健全劳动用工管理长效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效监督用人单位,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劳动保障监察对象1、用人单位,包裹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作组织和基金会。
2、职业中介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
3、其他有关组织和个人。
劳动保障监察时效及条件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2、有明确的被投诉单位、投诉人与被投诉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所造成的。
劳动保障监察职责范围(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广大劳动者在遇到侵权情况时,请使用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馨提示当发生劳动争议、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权行为时,请您及时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报案,劳动监察部门将给您提供帮助!让你变更美!艺红美容纹绣“砸金蛋”活动给力上线,回复参与抽奖,为自己赢得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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