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白城市秸秆禁烧区划定方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
白城市秸秆禁烧区划定方案的批复
吉政函〔〕11号
白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送白城市秸秆焚烧禁止区划定与管控规范的请示》(白政文〔〕65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市制定的秸秆禁烧区划定方案,请你市按照方案内容,严格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吉林省人民政府
年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