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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通辽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人)
为做好年公开招聘工作,根据《通辽市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实施方案》,制定本简章。一、招聘人数和范围(一)通辽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本次公开招聘名列编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年通辽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岗位表》(简称《招聘岗位表》)。(二)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在本次招聘计划中,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和“蒙汉兼通人员”。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确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嘎查村干部”。1.“项目人员”是指:在通辽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三年规定时限内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续聘的农村牧区科技服务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续聘的农村牧区科技服务员”是指:按照《通辽市选派农村牧区科技服务员工作的实施方案》(通党办字﹝﹞号)续聘的科技服务员。“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2.“蒙汉兼通人员”是指:符合报考条件并能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3.“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择业期2年,包含、两年应届毕业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毕业生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4.“嘎查村干部”是指:在脱贫攻坚等工作中连续两年(-年)考核优秀的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具体要求见《招聘岗位表》。二、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3.身体健康。(二)资格条件1.年龄条件:应聘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11月3日至年11月3日出生)。“嘎查村干部”岗位报考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年11月3日后出生)。各岗位的具体年龄要求见《招聘岗位表》。2.户籍条件:报考“蒙汉兼通”岗位、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为通辽市户籍。服务地为通辽市的项目人员报考“项目人员”岗位不受《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户籍限制。其他岗位户籍要求见《招聘岗位表》。3.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年以后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研究生招生计划,完成学业已经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4.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以上涉及到的资格条件取得时间以报名开始日为准。(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3.现役军人;4.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列编工作人员;6.定向招录培养的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及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三、招聘程序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和简章、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本次招聘公告已于年10月20日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一)报名、资格初审与交费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报名。报名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其他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向招聘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见《招聘岗位表》)。应聘人员要使用电脑进行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进行报名。否则出现无法完成报名等情况,责任自负。2.报名及交费时间报名共分两个阶段:(1)“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报名时间:年11月3日--11月5日16:00交费时间:年11月3日--11月6日16:00(2)普通岗位、“蒙汉兼通人员”、“嘎查村干部”岗位报名报名时间:年11月16日--11月18日16:00交费时间:年11月16日--11月19日16:00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从各阶段报名第二天至报名截止日的每天10:00后在报名网站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供应聘人员参考(提醒:请应聘人员选择好岗位后尽早报名,防止报名后期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本次招聘,市直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2:1,旗县以下招聘岗位不设笔试开考比例,“嘎查村干部”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项目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将核减或取消涉及岗位并调整为普通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且已交费的应聘人员,报考费退还,若二次报名需重新交费)。普通岗位、“蒙汉兼通人员”、“嘎查村干部”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在网上按照填表说明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考生上传照片需要通过“报名照片处理工具”处理后方可上传。“报名照片处理工具”在照片维护页面下方点击下载)。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牢记本人报名序号。4.应聘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简历中须详细填写本人服务基层的项目类别(嘎查村任职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续聘的农村牧区科技服务员、大学生退役士兵)以及服务基层的地点及起止时间,说明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否则不予审查通过。温馨提示:姓名、身份证号注册后将无法修改。5.应聘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自行选择试卷语种,“蒙汉兼通”岗位应聘人员须选择蒙古文试卷。并在网上点击确认。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6.应聘人员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7.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旗县组织人社部门和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予以提示理由。应聘人员应认真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进入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要及时交费并打印《报名登记表》,所有信息不能再更改。“嘎查村干部”岗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后,到所在苏木乡镇党委办公室领取《通辽市年度面向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定向公开招聘苏木乡镇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供居民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近三年的任职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在脱贫攻坚等工作中连续两年(-年)考核优秀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苏木乡镇党委对应聘人员年龄、学历、任职年限、奖惩等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在《报名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报送旗县委组织部进行审核。旗县委组织部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第二次审核,在《报名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并登录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确认通过。8.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应通过网上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