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发布白城市镇赉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根据《年白城市面向春季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白人社联发〔〕1号)精神,镇赉县拟面向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应征入伍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人。具体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德端正,从镇赉县应征报名服义务兵役的男性适龄青年。2.学历条件:符合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学历认证条件。3.年龄条件:18周岁至24周岁(年1月1日—年12月31日),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4.户籍条件:具有镇赉县户籍,落户时间截止为年1月26日。(二)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应当已报名参加年镇赉县男兵征集,并经兵役机关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后方可报考。其中体检合格为:经兵役机关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国征〔〕1号)体格检查合格;政治考核合格为:经兵役机关按照公安部、原总参谋部、原总政治部《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政保〔〕5号)政治考核合格。(三)岗位条件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四)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4.报名参军入伍时仍未取得全日制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未满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6.往年参加过义务兵征集并被批准入伍后的二次入伍人员,上次未服满义务兵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五)回避情形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其他回避规则,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执行。(六)报名要求“双合格”预征对象按照镇赉县安排参加报名,每人可报考1个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应聘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镇赉县征兵办、人社局在报名结束后分别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并由征兵办通知其本人。取消报名资格后不得重新报名。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征兵程序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征兵报名时间:截止到年2月15日24时前具备资格条件的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自行登录国防部“全国征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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