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白城市年政府完全产权公共

《白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关于白城市本级年政府完全产权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和分配实施方案》(节选)

一、工作原则

坚持符合条件申报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坚持市区联动、部门配合原则。

二、申请条件

1.白城市街道办事处辖区内非农业户口,且居住2年以上;

2.城市低保家庭;

3.无住房且两年内没有房屋产权交易的家庭。

同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才可以申报政府完全产权公共租赁住房。

1.经残联认定的三级以上残疾家庭(听力残疾为一级以上);

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优抚对象、特困供养家庭;

3.重病家庭(恶性肿瘤、白血病、艾滋病、尿毒症);

4.家庭成员中有获得市级以上或三等功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

三、申报材料

1.必收材料

(1)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2)低保证;

(3)租房协议或借房协议;

2.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1)残疾证明;

(2)重病证明;

(3)优抚对象、特困供养的相关证明;

(4)相关证明材料。

四、房源及租金

本次分配政府完全产权公租房房源户,分别位于工人新村36套,绿色家园套,友谊嘉园套。楼层为2—6层,户型面积为36—50平方米。装修标准为室内有衣柜、橱柜、吸油烟机、坐便、地面砖、墙面砖等生活设备、设施。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2元,按年一次性收取。通过摇号方式分配。

五、审核流程

1.受理初审阶段(年9月28日至10月31日)

2.审核公示阶段(年11月1日至12月4日)

3.分配入住阶段(年12月5日至12月31日)

白城市本级年政府完全产权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工作已经开始,

请符合条件的辖区居民尽快到瑞光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科办理。

社会救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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