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白城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
警务辅助人员公告(70人)
因工作需要,白城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职位及招聘计划
招聘辅警70人,其中男辅警55人、女辅警15人,从事留置看护岗位工作。具体招聘职位、招聘计划及条件要求见《白城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一览表》。
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洮北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户籍或持有洮北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居住证1年以上;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纪律观念强;
3.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4.志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5.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2.退役士兵需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需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3.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4.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能录用。判定过于肥胖或消瘦者按以下方法: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
标准体重计算方法:
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
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
[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
5.无其它不适宜从事留置看护工作的疾病;
6.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
7.能胜任夜间值班等工作;
8.通过体能测试且笔试成绩相同的条件下,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自主就业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中共党员;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丰富文秘写作、宣传工作经验者;具有计算机、外语、体育等特长的,优先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中涉及年龄、文化程度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年5月6日。(40周岁:年5月6日以后出生。)
其他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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