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大安嫩江湾景区景观墙文化浮雕工程

项目编号:(JTZB-)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安嫩江湾景区景观墙文化浮雕工程已由大安市行政审批局以大行审投字[]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债和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国家专项债79.11%和市财政资金20.89%,招标人为大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景观墙文化浮雕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安嫩江湾景区景观墙文化浮雕工程;

2.2项目编号:(JTZB-);

2.3项目建设规模:目前整个嫩江湾旅游景区总占地面积hm2。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老坎子同心桥码头、捺钵岛及雕塑、沙滩浴场、景区配套设施、游客中心内饰装潢、景区绿化和亮化、换热站工程、景观墙、道路桥、西门及望江楼提升等工程;

2.4招标范围:大安嫩江湾景区景观墙文化浮雕工程包含浮雕设计、制作、运输、安装及成品保护等全部服务;

2.5建设地点:大安嫩江湾旅游景区内;

2.6服务期限:年04月22日至年05月31日;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并达到招标人满意成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没有违法经营记录,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近三年(年01月01日至年12月31日)具有至少一项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03月26日至年04月0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西侧多功能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方式(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西侧多功能大厅)或邮寄方式(邮费50元);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04月15日15时00分,地点为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西侧多功能大厅;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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