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
衡水市桃城区检察院近日对外发布↓↓桃城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路标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挪用公款、诈骗一案提起公诉。保定
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近日对外发布↓↓日前,经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顺平县卫生局原党委书记、局长于增禄(正科级)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进行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邢台
邢台南宫市检察院近日对外发布↓↓1.日前,河北省南宫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对南宫市薛吴村乡张张凡村党支部书记张风欣提起公诉。
2.日前,河北省南宫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对南宫市薛吴村乡侯狼冢村党支部委员兼会计张林泽提起公诉。
邢台市宁晋县检察院近日对外发布↓↓1.日前,宁晋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原宁晋县农业局副局长郭志晓(副科级)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向宁晋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日前,宁晋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原宁晋县小王庄村党支部书记冯现章(无职级)及妻子李红伟(无职级)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向宁晋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秦皇岛
秦皇岛卢龙县检察院近日对外发布↓↓年5月9日,卢龙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山海关区发改局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李心(副科级)、工作人员林晓娟(科员)二人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唐山
唐山市曹妃甸区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1、工信局副局长、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刘连福公车私用且未按规定停放公务用车违纪案。年3月16日,刘连福驾驶冀BVM轿车回家,直至第二天早上驾车到工业区上班。经查,该车为唐山曹妃甸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办公室(筹)向曹妃甸荣春运输公司租赁的办公用车。年5月22日,刘连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房屋征收办公室主任李志强违规借用企业车辆违纪案。冀BKV轿车,注册登记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所有。自年1月至年5月,该车一直由房征办借用。年5月25日,李志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石家庄
石家庄市通报11起两个专项工作典型案例↓↓1.平山县北冶乡管道峪村挪用扶贫专项资金问题。平山县北冶乡管道峪村经村申请、县扶贫办批准,年至年实施40万元核桃基地项目、10万元苹果基地项目。年9月资金到位后,作为该村扶贫项目建设具体负责人的党支部书记付强,挪用扶贫专项资金6.4万元用于村内饮用水设备改造及路口美化工程等。付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井陉矿区贾庄镇环保所工作人员梅献文落实治污措施不力问题。年4月19日,国家环保部检查时,发现河北鸿科碳素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设施损坏未运行,焦泥池泄露,危废管理混乱问题。梅献文作为环保监管人员,未及时发现上述问题,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梅献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赞皇县许亭乡岭根底村党支部书记武艮小超范围使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年,岭根底村在实施旅游采摘项目过程中,发给9名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棵树苗。年至年,该村在条田整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给15名非建档立卡人员整理条田90亩,超范围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武艮小身为党支部书记,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武艮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晋州市晋州镇政府职工陈锁刚、晋州镇樊庄村党支部委员关增修环保监管不力问题。晋州市晋州镇政府职工陈锁刚、晋州镇樊庄村党支部委员关增修,作为樊庄村环保监管网格化的责任人员,存在环保监管网格化工作监管不力、排查不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致使在分包区域内出现违法倾倒废酸等污染环境问题,造成不良影响。陈锁刚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关增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5.无极县北苏镇副镇长张勇对分管环保工作监管不力问题。年5月6日,国家环保部空气质量机动督查组在无极县检查时发现石家庄冠迪木业有限公司违法生产。张勇对分管的环保工作监管不力,对企业违法生产没有及时发现并予以制止,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张勇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6.藁城区贾市庄镇落生村违法发包土地问题。年5月8日,落生村村委会与耿家庄村田某签订23亩集体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期为70年,承包费36万元,承包期超过国家规定期限。对此该村党支部书记李友山负有主要责任。李友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赵兵不作为问题。年7月至年2月,赵兵在裕华区工商局商广科工作期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先后两次将反映其辖区某公司非法经营处方药并在大众媒体违法发布处方药广告等问题的实名举报材料,转送裕华区工商局查处,当时参与调查此项工作的赵兵对举报信中反映的问题未做调查,也未进行任何处理,致使非法广告继续发布,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赵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
8.平山县环保局长崔宁对治污工作领导不力问题。年4月4日,平山县启动Ⅲ级重污染天气响应后,县环保局对辖区内排污企业落实抑尘措施日常监管不到位、要求标准不高、督察措施不力,未及时发现白塔坡村、郜家庄村附近区域个别企业存在排污不达标、厂区内粉尘厚积问题。崔宁作为县环保局长,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崔宁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9.赵县卫生监督所负责人郭庆彬虚开发票支取现金用于公务招待问题。年12月,经郭庆彬决定,该所办公室主任梅某某经手虚开汽油发票45张合计元,由郭签批后支取现金元,用于支付单位其他费用。郭庆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长安区国税局第八税务分局科员刘博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收受礼金问题。年9月至年1月,刘博文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他人谋取私利,并分三次收受他人钱物共计元。年12月至年1月,刘博文分别收受管理范围内7家商户所送春节节礼,共计元。刘博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其违纪所得0元被收缴。
11.元氏县南佐镇苏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张聚怀挪用危房改造补助金用于个人日常支出和村务支出问题。年2月、年3月,张聚怀代支该村两位村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元,只发放给两位村民共计元,剩余资金中元用于村务支出且未记入村财务账,元用于个人消费。张聚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廊坊
廊坊三河市通报16起违规违纪典型案件↓↓1、鼎盛东大街街道党委书记李宝宏违纪案。李宝宏,男,三河市鼎盛东大街街道党委书记。年6月15日下午,河北省委第四巡视组在三河市鼎盛东大街街道办事处进行纪律检查时,发现党委书记李宝宏在公用的办公用房内存放收受的烟、酒、茶叶、画等贵重物品,价值共计3.万元人民币。且办公用房实际面积超出标准22.5平米。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廉洁纪律,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降级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2、李旗庄镇白浮图村违法占地涉及相关工作人员违纪案。年9月至年4月,三河市李旗庄镇白浮图村共发生违法占地43宗,可计算违法占地面积.26亩,所占土地以基本农田为主,三河市国土资源局已对其中41宗违法占地立案调查。在此过程中,三河市国土资源局相关人员巡查、安排部署执法不力,李旗庄镇相关人员巡查、监管不力,未及时有效制止白浮图村违法占地建筑行为。经中共三河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共35人(科级21人),其中党内警告13人,严重警告11人,行政记过2人,批评教育9人。
3、泃阳镇东关村李邢军非法占地、非法建筑涉及相关人员违纪案。年1月,泃阳镇东关村李邢军未经批准,擅自在其承包的东关村集体土地上进行施工建住宅楼21栋,别墅43栋,并以“千秋院落”为名对外出售,李邢军违法占地建筑面积共计70.83亩,均在城市规划区内。该地块施工建筑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施工建筑过程中,市国土资源局、市综合执法局、泃阳镇、三河市供电分公司等单位存在巡查、监管、执法、整改落实不力、履职不力等问题,经中共三河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共18人(科级9人),其中党内警告6人,严重警告3人,留党察看一年1人,开除党籍1人,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5人。
4、齐心庄镇党委宣传委员李新宇违纪案。李新宇,男,三河市齐心庄镇党委宣传委员。年6月4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在对齐心庄镇值班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宣传委员李新宇值班期间擅离岗位,外出中午饮酒。其行为违反了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经中共三河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5、泃阳西大街街道办事处王玮违纪案。王玮,男,三河市泃阳西大街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人员。年6月15日下午,河北省委第四巡视组在三河市泃阳西大街街道进行纪律检查时,发现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人员王玮电脑历史记录存在浏览购物网站痕迹,分别是15:03分、15:06分、15:13分,检查人员对此拍照取证,并让其写出相关情况说明。其行为构成违纪,经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6、教育局刘铮、董昆违纪案。刘铮,男,三河市教育局监察股副股长;董昆,男,三河市教育局监察股副股长。年6月15日下午,河北省委第四巡视组在三河市教育局进行纪律检查时,发现监察股副股长刘铮上班时间使用办公电脑浏览《汽车之家》网站、监察股副股长董昆上班时间使用办公电脑浏览百度三河贴吧,其行为构成违纪,经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刘铮行政警告处分、董昆诫勉谈话处理。
7、交警队陈长松、王学利违纪案。陈长松,男,三河市交警队办公室主任;王学利,男,三河市交警队指挥中心主任。年6月15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在检查时,发现市交警队办公室主任陈长松办公用房面积超出标准8.1平米;指挥中心主任王学利办公用房面积超出标准7.12平米。其行为违反廉洁纪律。经中共三河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陈长松、王学利二人党内警告处分。
8、李旗庄镇中心校校长于海泉违纪案。于海泉,男,三河市李旗庄镇中心校校长。年6月17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在检查时,发现李旗庄镇中心校校长于海泉办公用房面积超出标准8.49平米;其行为违反廉洁纪律。经中共三河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于海泉党内警告处分。
9、燕郊房产交易中心关军违纪案。关军,男,三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科员。关军于年2月利用职务便利,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认购三河成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燕郊欧逸丽庭二期EF栋3单元室房屋一套,少缴购房款29.万元人民币,年8月,免缴更名费2万元人民币,共计少缴人民币31.万元。其行为涉嫌犯罪,经中共三河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10、燕郊房产交易中心主任万建国违纪案。万建国,男,三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燕郊房产交易中心主任。年12月至年2月,万建国在任三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燕郊房产交易中心主任期间,接受请托,利用其职务之便,在当事人未提前预约办理业务号码的情况下,违规为3家房产中介机构办理相关业务,并收取3家房产中介机构负责人所送现金共计2.5万元人民币和一张储值为0.5万元人民币的中石化加油卡。其行为涉嫌犯罪,经中共三河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11、食药监局燕郊所所长赵卫东违纪案。赵卫东,男,三河市食药监局燕郊所所长。年5月12日,市纪委检查组在燕郊食药监所检查时,发现56份《食品销售类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均未填写申请时间,其中45份申请书超期未办结。其行为属工作失职,给予赵卫东免职处理,并调离燕郊食药监所。
12、廊坊华士乐洗衣有限公司违法排污所涉人员渎职案。年3月8日,大气污染关停企业廊坊华士乐洗衣有限公司擅自恢复生产。在这一过程中,燕郊环保所、燕郊镇大气污染巡查人员巡查不力;燕郊国土所、燕郊镇土地城建办工作人员对该污染企业违章建筑巡查监管不力;市水务局巡查人员对该企业自备井建设巡查不力。经中共三河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共计10人(科级2人),其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7人,组织处理3人。
13、李旗庄镇派出所所长张少东违纪案。张少东,男,三河市李旗庄镇派出所所长。年5月18日,市纪委检查组在李旗庄镇派出所检查时,发现所长张少东办公用房超标23.5平米。其行为违反廉洁纪律,经中共三河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14、黄土庄镇卫生院院长马刚违纪案。马刚,男,现任黄土庄镇卫生院院长。年7月至12月马刚违规向本院夜班职工发放夜班费,违规给自己发放通讯费。黄土庄镇卫生院一共向夜班人员发放夜班费共计1.9万元。卫生院共向院长马刚发放通讯费0.06万元。其行为违反廉洁纪律,经中共三河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15、燕郊镇卫生院院长朱玉清违纪案。朱玉清,女,三河市燕郊镇卫生院院长。年1月至12月,燕郊镇卫生院院长朱玉清以劳务费名义向本单位6名在职职工发放礼金和慰问金共计1.万元。其行为违反财经纪律,经中共三河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16、科技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邢宝桐违纪案。邢宝桐,男,三河市科技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年11月,邢宝桐擅自在泃阳镇大枣林村东北占地.74平方米(合0.22亩)施工建筑,依据三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土地利用现状图,认定邢宝桐所占土地规划用途为林业用地区,地类为有林地。其行为构成违纪,经中共三河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彭湃、郭欢叶、兰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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