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洮北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恶案件。公诉机关以被告人赵兵、于佳佳、郭佳奇等5人涉嫌犯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向洮北法院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年至年,被告人赵兵、于佳佳、郭佳奇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了以被告人赵兵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以于佳佳、郭佳奇为骨干,先后实施了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确保疫情期间庭审顺利开展,庭审前,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召开庭前会议,就申请回避、排除非法证据、证据调取等程序性事项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为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打下坚实基础。
庭审中,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并充分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张弛有度,既充分彰显对涉黑涉恶案件打击力度,又确保按照法定程序查清每起犯罪事实,体现了审判活动的公平公开公正。
案件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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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姚思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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