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教育局下达年普通高中招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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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类别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含九种类别的招生,即:统招生、配额生、区(市、县)配额定向生、自主招生、特长生、集团内招生、民族生、国际学校或中外合作项目招生、企事业、民办学校招生。

二、下达计划原则

(一)配额生:云岩、南明、观山湖、原小河地区(以下简称“三区一地”)省级一类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55%、省级二类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50%用于分配给“三区一地”内各初中学校,其他区(市、县)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50%用于分配给本区(市、县)各初中学校;

(二)配额定向生:“三区一地”内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贵阳市招生计划的4%用于录取“三区一地”外其他区(市、县)的中考考生。同时,在“三区一地”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划出相当比例用于招收除本区(市、县)外的考生;

(三)自主招生:区(市、县)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大型高中自主招生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5%以内,由学校自主招生,其性质属于统招生,其总分不得低于市招委会划定的生源地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

(四)特长生:特长生原则上控制在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数的5%以内;

(五)集团内招生:贵阳一中、贵阳实验三中、贵阳民中在面向贵阳市招生计划的2%,用于面向教育集团内初中学校招生。(具体招生方案由学校制定,报市教育局审批)

(六)民族生:贵阳一中、贵阳实验三中面向贵阳市17个民族乡每乡招收1名民族生。[按照《贵阳市省级一类示范性高中面向市域内民族乡招收少数民族高中应届优秀毕业生工作方案》(筑教发〔〕22号)执行]

(七)国际学校或中外合作项目招生:国际学校或中外合作项目招生执行省厅下达的招生计划;

(八)各企事业、民办学校招生:由市、区(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视各校的实际办学情况下达指导性招生计划。

表内详细备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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