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民这些行为要罚款清洁城市bul

清洁城市?美丽家园

为了充分发挥广大志愿者和党员干部在城市建设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让环境更优、城市更美、生活更好、人民更幸福,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清洁城市?美丽家园”市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5月7日下午,在市民广场举行了活动启动仪式。

市委书记庞庆波、市长李明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树立等市级领导出席仪式。

现场

李明伟在仪式上致辞,他指出,两年来,我市抢抓海绵城市建设机遇,打了一场艰苦卓绝的老城改造攻坚战,取得的成果实属不易,一定要倍加珍惜、精心呵护。

李明伟强调,大力开展市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目标是全面清理卫生死角,全面整治环境乱象,全面提升城市面貌,为创建全国卫生城、文明城奠定坚实基础,着力打造最干净、最整洁的城市环境。

要求是市区两级所有部门、单位,按照活动分工,集中整治办公场所、包保小区,以及城乡结合部、城区铁路沿线的环境卫生。标准是从楼内到楼外,从小区到街道,全部清扫;从楼梯台阶到扶手,从路面到路边石,到人行步道,全部清洗;从垃圾到杂物,从污渍到小广告,全部清理,像清洁自己的家一样,做到见本底、见本色。通过示范引领,带动和影响广大市民,争做城市的美容师、文明的倡导者,共同呵护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城市环境,把我们的城市打造得更加清新靓丽、更加文明和谐,真正让域外人羡慕、让白城人自豪。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徐辉主持仪式。

志愿者代表在仪式上宣读了《“携手清洁城市共建美丽家园”倡议书》;机关干部、社区居民、工商业户和学生代表作表态发言。仪式后,参加仪式的领导、党员干部和志愿者分别赴各自责任区开展集中整治活动。

洮北区、各开发区(园区、新区)、市直(中省直)干部职工;社会志愿者和学生代表共计约人参加启动仪式。

为了维护我市城市环境,培养市民良好的行为习惯,依据《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吉林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城区管理实际,特通告如下:

白城市民这几种行为禁止!

一、禁止在广场、街路等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便溺。违者处20元至元罚款。

二、禁止在广场、街路等公共场所吸烟。违者处20元至元罚款。

三、禁止在广场、街路等公共场所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核及烟蒂、纸屑、饮料瓶、塑料袋等废弃物。违者处20元至元罚款。

四、禁止在广场、街路等公共场所乱倒垃圾、污水、粪便。违者处20元至元罚款。

五、禁止在城市绿地上挖坑、取土、倾倒废弃物。违者处20元至元罚款。

六、禁止在广场、街路等公共场所擅自砍伐、损坏树木、采摘花草、践踏草坪。违者处20元至元罚款。

七、禁止在露天场所或者垃圾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违者处元至元罚款。

八、禁止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散放、遛放宠物(导盲犬除外);在公共场所以外应当束带牵引、遛放宠物;宠物随地便溺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立即清理。违者先予警告,不听劝阻的,处元罚款。

九、禁止在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的阳台外、窗外、屋顶吊挂或者堆放有碍市容物品。违者责令改正,处50元至元罚款。

十、禁止抛撒、焚烧冥纸。违者处元至元罚款。

十一、禁止在楼道乱堆乱放杂物。违者处50元至元罚款。

十二、禁止在各类墙体、设施、设备、树木上任意涂写。违者处50元至元罚款。

十三、禁止在树木、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内外以及地面上通过喷涂、刻画、张贴、胶贴等方式进行广告宣传。违者责令清除,并没收非法财物,对行为人处0元至0元罚款,对组织者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并处0元至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00元至00元罚款。

十四、禁止未经批准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利用条幅、旗帜、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载体设置宣传品。违者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元至0元罚款。

十五、禁止在城市管理区域内鸣喇叭、使用高音喇叭、高分贝音响等噪音扰民设备。违者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元至0元罚款。

十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白城市人民政府

年5月5日

来源:白城广播电视台/版权归创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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