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厂香肠麻辣哈哈赫然在列吉林省食药监

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对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年第33期)进行公示。

近期,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饼干、蛋制品、酒类、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餐饮食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5类食品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酒类5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肉制品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饼干1批次、蛋制品2批次、粮食加工品32批次、蔬菜制品5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糖果制品1批次、调味品1批次、饮料4批次、餐饮食品8批次、蜂产品10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标称吉林省油花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二厂香肠,菌落总数检出值为CFU/g、CFU/g、CFU/g、CFU/g、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CFU/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标称松原市吉源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华侨粮液老原浆酒,酒精度检出值为40.9%vol,标准规定为37.0-39.0%vol。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三)松原市宁江区草根儿便利万丰国际店销售的芹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47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四)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根儿便利店销售的标称长春市二道区隆兴粉业厂生产的火锅粉,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mg/kg,标准规定为≤mg/kg。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长春欧亚集团松原欧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奥林匹克广场超市销售的标称长春市二道区隆兴粉业厂生产的火锅粉,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mg/kg,标准规定为≤mg/kg。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通报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松原、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松原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松原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年9月10日

近期,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饮料等9类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6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调味品21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方便食品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豆制品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8批次,酒类10批次,粮食加工品批次,食糖1批次,食用农产品9批次,饮料58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大商股份延吉千盛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公园路超市销售的标称延边红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冷面汤浓缩汁,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16.0g/kg,标准规定为≤6.5g/kg(按10倍稀释)。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二)松原新世纪家得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白城市铭人居味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豆酱油(酿造酱油),菌落总数检出值为40CFU/mL,标准规定为≤CFU/mL。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三)经济技术开发区伊东商城大三源超市销售的标称长春市乐福酿造厂生产的金生泉干酱,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1.87g/kg,标准规定为≤1.0g/kg;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0.g/kg,标准规定为≤0.5g/kg;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3,标准规定为≤1。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四)标称吉林省雅丫麻辣哈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豆皮,大肠菌群检出值5.2×CFU/g、4.8×CFU/g、5.4×CFU/g、5.0×CFU/g、5.1×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CFU/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五)松原市宁江区繁华生活超市源江店销售的标称农安县黎师傅食品厂生产的调味面制品(挤压型麻辣面食制品)和调味面制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分别为0.g/kg和0.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通报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延边、白城等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延边、松原等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年9月10日

推荐阅读

?专家解读:吉林油田新阶段质量安全环保工作

?重磅!吉林油田扭亏脱困“三步走”战略解析?专家解读:新阶段吉林油田开发工作?权威!吉林油田可持续发展方向解析!?你想知道的供电改造进行到这里了!

来源: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编辑:高东旭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baichengshizx.com/bcsqh/9113.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热点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