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中央文明委组织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中,我市14家单位获得“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刘红霞为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并授牌。
刘红霞说,“全国文明单位”的创建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标准和体系以及考核内容也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在不断地丰富和提高,能够获得这一殊荣非常难得,获奖单位要珍惜荣誉,对文明创建工作常抓不懈,为白城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她希望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要充分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我市14家单位获得“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白城市人民检察院
吉林省金塔集团公司
白城师范学院
吉林省烟草公司白城市公司
白城市国家税务局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白城市分公司
白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发电公司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洮南市供电公司
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白城供电公司
白城市邮政局
白城市交通运输局
白城市地方税务局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白城分公司
据了解,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活动是由中央文明委组织的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性评选活动,通过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等15项内容对参评单位进行考核,每三年评选一次,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奖项。国家电网白城供电公司已经连续5次获此殊荣。
国网白城供电公司党建工作部副主任解光宇: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以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为企业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白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作为首次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的白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来说,荣誉的取得是对全体工商人的鞭策和鼓励。
白城市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杨鑫:我们今后用文明单位的标准,结合我们工商局的职能,为白城经济发展,为全市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日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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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白佳莹责任编辑:张伟娜